申报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的条件、程序、时间
2022-09-13 发布
类 别:
沈阳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区 域:
和平
联 系 人:葛熙彤
联系电话:15155515976
联系微信:18715034835
(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沈阳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信息,谢谢! )
辽宁省开展2022年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评定工作。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,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,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。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:
一、申报条件
省级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: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、车间、作坊、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,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、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、生产工具、办公用品、产品、档案等,生产工艺知识、规章制度、企业文化、工业精神等。
申请省级工业遗产,需工业特色鲜明、保存状况良好,有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,产权明晰,满足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相关要求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。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,填写《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》,经各地县(市、区)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**同意,通过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信厅。
(二)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,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,公布省级工业遗产名单并授牌。
三、报送要求
(一)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,做好政策宣传,深入挖掘本地区工业遗产资源,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、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出来。
(二)各市工信部门要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做好对本地区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工作,确保申请材料完整、合规、有效。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请材料(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,电子版光盘一份)报送我厅(产业政策处)。本通知电子版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“通知通告”中下载。
温馨提示:申报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的条件、程序、时间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。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。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。